重要提示:
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的《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》之规定,在您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前,请您确认您或者您所代表的机构满足“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”的标准,根据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,该标准如下:
1、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,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:
(1)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单位;
(2)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的个人。(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、股票、债券、基金份额、资产管理计划、银行理财产品、信托计划、保险产品、期货权益等。)
2、下列四项投资者:
(1)社会保障基金、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,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;
(2)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;
(3)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;
(4)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。
如果您选择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及其所载资料,即表明您声明及保证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为“合格投资者”,并将遵守相关的法律及法规。如果您不符合“合格投资者”标准,请勿继续访问或使用本网站及其所载信息及资料。
投资涉及风险,投资者应充分审阅投资相关文件并审慎辨别风险。本网站所提供的资料并非投资文件或投资建议,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及资料作出投资决策。